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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赖的股票投资 英力股份: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23:18 点击次数:118
据不完全统计,到2023年底,我国民用无人机研制企业超过2300家,量产的无人机产品超过1000款可信赖的股票投资,无人机产业规模达到约1264.3亿元。在今年4月18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工信部副部长单忠德提出:“我们相信,低空经济是新兴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将来一定会形成万亿级产业规模。”低空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受益于近两年来持续的政策利好刺激、应用需求增长与技术创新突破。
7月15-18日,举世瞩目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会议指出,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会议全面部署了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释放了一系列重要和积极的改革信号。会议强调,到2029年新中国成立八十周年时,要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决定》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改革深入推进的纲领性文件。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证券代码:300956.SZ 债券简称:英力转债 债券代码:123153.SZ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零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安徽英 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作为受托管理人)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 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力股份”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 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 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了 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9,405.6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960,594.34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 2022 年 8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英力转债的基本情况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到期赎回价为 115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年利息 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23】号 01),维持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英力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元/股。 “英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24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力转债” 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公司行使“英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英力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停止转股。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 7 个交 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 告。 三、重大事项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三分之二监事、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崔铁雷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产生了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 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戴明、戴军、陈立荣、夏天、徐荣明、鲍灿、王 伟、葛德生、王文兵。 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戴明、戴军、陈立荣、夏天、鲍灿、孔成君、刘庆龄、黄 林、毕传兴。公司董事会人员累计变更 4 人,变动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戴明为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未变 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累计变更 4 人,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董事长未变动。 上述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人员变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为:梅春林、阳永、刘伟。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车安平、阳永、崔铁雷。公司监事会 成员累计变动 2 人,变动比例为三分之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为梅春林。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 举车安平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变动。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监事会成员累计变更 2 人,三分 之二监事发生变动,监事会主席发生变动。 上述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戴明先生、董事刘庆龄女士、董事黄林先生 3 人组成, 其中戴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陈立荣先生、独立董事刘庆龄女士、独立董事黄林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庆龄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戴军先生、独立董事毕传兴先生、独立董事黄林先生 3 人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黄林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鲍灿先生、独立董事刘庆龄女士、独立董事毕传兴 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毕传兴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戴明先生、董事刘庆龄女士、董事黄林先生 3 人组成, 其中戴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未变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情况如下: 总经理:戴军先生 副总经理:夏天先生、孔成君先生、许收割先生、鲍殿峰先生 财务总监:夏天先生 董事会秘书:鲍灿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贾云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未变动,相关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前述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变化,为公司正常换届程序,对公司治理、日常管 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的治理结构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 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